为推进实施“人才强校”发展战略,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,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,全面提升办学层次,加快实现学院“省内有主打,国内有领先,国际有影响”的发展目标,特制定本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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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人才引进计划
序号 |
引进人才层次 |
计划 |
学科专业 |
1 |
教授、临床正高级职称人才 |
10 |
(1)医护类7人 1护理、临床医学、中医学等相关专业 2康复医学、运动医学、康复治疗、运动人体科学等相关专业 3医学检验等相关专业 4口腔等相关专业 5医学美容等相关专业 6眼视光等相关专业 7解剖学、生理学、病理学和病理生理学等相关专业 (2)药学类2人 8药学、中药学等相关专业 (3)公共卫生类1人 9预防医学专业 10卫生事业管理等相关专业 |
2 |
博士 |
20 |
(1)医护类14人 1护理、临床医学、中医学等相关专业 2康复医学、运动医学、康复治疗、运动人体科学等相关专业 3医学检验等相关专业 4口腔等相关专业 5医学美容等相关专业; 6眼视光等相关专业; 7解剖学、生理学、病理学和病理生理学等相关专业 (2)药学类3人 8药学、中药学等相关专业 (3)公共卫生类1人 9预防医学专业 10卫生事业管理等相关专业 (4)哲学社科类2人 11哲学、历史、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专业 |
3 |
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 |
1 |
土木工程类 |
注:人才引进计划每年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
二、人才引进条件、方式及待遇
(一)教授、临床正高级职称人才
1.基本条件
(1)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,遵纪守法,身体健康,学风严谨,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。
(2)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,二级教授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,三级教授年龄可放宽至53周岁以下,临床系列紧缺或杰出人才可适当放宽。
(3)在相关行业、专业领域和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。
2.引进方式
根据《江苏省高等学校人员总量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苏编办发[2020]31号)文件要求,列入事业编制管理,特殊紧缺人才实行一事一议。
3.引进待遇(见附表1)
(二)博士
1.基本条件
(1)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遵纪守法,身体健康,学风严谨。
(2)具有博士学位,能从事教学、科研一线工作,具有较大科研潜力。
(3)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,紧缺或杰出人才可适当放宽。
2.具体条件
博士A类:
(1)第一学历为本科,且毕业学校为海外知名高校(教育部认可的,在QS、泰晤士报、US News全球排名TOP800大学排名前200位的);其中排名在前50的,安家费上浮20%。
(2)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Ⅲ区及以上SCI论文2篇或以第一作者发表SSCI/CSSCI论文2篇或以第一作者发表中文核心期刊3篇。
(3)获得社会荣誉性成果者优先。
博士B类:
除A类以外的博士毕业生(第一学历为本科)。
3.引进方式
根据《江苏省高等学校人员总量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苏编办发[2020]31号)文件要求,列入事业编制管理,特殊紧缺人才实行一事一议。
4.引进待遇(附表2)
附表1 教授、临床正高级职称人才待遇
人才分类 |
安家费 |
科研启动经费 |
备注 |
实验学科 |
非实验学科 |
教授 |
70万元 |
30万元 |
15万元 |
1.年龄在45岁以下且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或临床正高级职称人才,按照博士招引条件给予相应待遇;年龄在45岁以上且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或临床正高级职称人才,安家费上浮5%。 2.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土木工程类人才安家费参照临床正高A类标准。 3.需租房的,可提供2 年租房补贴 (2000元/月)。 4.按照江苏省相关文件精神协调落实随调配偶的工作事宜。 5.紧缺专业、有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实行一事一议。 |
临床正高A类 (医师系列) |
70万元 |
30万元 |
15万元 |
临床正高B类 (医卫类) |
50万元 |
30万元 |
15万元 |
附表2 博士待遇
人才分类 |
安家费 |
科研启动经费 |
备注 |
医护类 |
A类 |
90万元 |
30万元 |
1.需租房的,可提供2年租房补贴(2000元/月)。 2.按照江苏省相关文件精神协调落实随调配偶的工作事宜。 3.博士进校后享受副教授待遇。 |
B类 |
80万元 |
20万元 |
药学、公共卫生类 |
A类 |
70万元 |
30万元 |
B类 |
60万元 |
20万元 |
哲学社科类 |
A类 |
70万元 |
10万元 |
B类 |
60万元 |
8万元 |
注:以上货币种类均为人民币,安家费均为税后。